陽貨第十七 17.5 — 公山弗擾以費畔,召,子欲往。

原文

公山弗擾以費畔,召,子欲往。子路不說,曰:「末之也已,何必公山氏之之也?」子曰:「夫召我者,而豈徒哉?如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?」

出典:論語 陽貨第十七 17.5